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拖欠工资还要我缴纳押金,我可以要求返还并取得工资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4-9-13 10:14:13

你好,我上班第一天她还说要交三百押金,我问试用期有没有工资,她说有,那请问如果现在不想做了,才做了几天我能得到我应有的工资并退还押金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公司在你入职时候,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即便是试用期内,公司也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发放工资报酬。建议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强行附加不合理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法律禁止公司在招用劳动者时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免费法律在线咨询_律师在线解答_法律法规查询_法律服务_云法律


参考资料:劳动法
执业机构: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1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