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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宿迁一家房产开发公司工作4年了。1、工作4年期间公司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和签订无固定期合同。2、工作4年期公司没给我交纳5金一险。请问要求赔偿标准是多少。是否可以要补偿金?。3、公司欠我两年的工资。月工资为8000元,是否可以要求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