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工伤认定为十级,在治疗期间由C垫付医疗费及交通费,现在进入报销程序,由于报销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蔚蔚星际
[山东烟台市]
[社保医保]
发表时间:2016-8-5 18:05:40

教育部门中,ABC三人同在一单位,A有事请假,B经领导同意替班,由于没经过单位安全培训,在工作中被C操作机器造成工伤,现在工伤认定为十级,在治疗期间由C垫付医疗费及交通费,现在进入报销程序,由于报销不报销交通费,医药费也不是百分之百报销,那么工伤没报销部分由单位还是ABC个人支付?

律师解答
[贵州遵义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首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由社保中心和单位支付,不需要abc承担。

  十级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建议你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询问。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  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经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垫付费用及以后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核定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是: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贵州牧心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8-8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