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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进行劳动债权公示的,也就是说公司已经进入清算阶段。建议向清算组提出申请,要求补缴社保。一般来说,清偿劳动债权通常在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财产分配方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进行。清偿劳动债权之前应通知所有劳动债权的当事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其对劳动债权有关情况给予必要关注,并保持信息畅通。清偿方式因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会有所差异,通常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采取现金发放当场签收来解决,人数众多的通常通过发卡或者发折由银行代发完成。由银行代发的,管理人将当事职工的身份证提交银行统一开立账户并制作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签发表,由职工签收银行卡或者银行存折后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自行到开户银行登卡、折领取。领现金或银行卡、折的时候,职工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员工身份的有关证明并当场亲自领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提交当事职工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要求代领人当场签字按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如有遗漏的职工劳动债权,当事职工应向管理人提交相应证据,由管理人进行补充调查。如调查属实则编入职工债权表,如无法调查核实则应告知当事职工救济方式。对已进入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但未决的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管理人应根据仲裁或诉讼请求在破产分配时预留相应的费用。对已经过公示,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仍未与管理人取得联系的职工债权人,管理人应将其债权预留或者进行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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