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89年结婚和婆婆住一起,住公公分的房子,房子是80年代的楼房。婆婆家有四个子女,我们是最小的。1993年房子改革,我们花钱买了这个房子,当时大部分钱都是借的。婆婆也没有花钱,其他子女也没有提出花钱。后来我们自己有新房,婆婆也一直跟我们住一起。婆婆女儿住的房子比较差,简易房,就提出要住婆婆的房子,无奈之下我就同意,婆婆女儿的房子我们就出租出去。我不知道婆婆房子的产权及使用权应该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