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dfly缩短别人的网址,让其他用户点击.这么做会侵权吗?
我知道这初看下去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侵权的.但是再三思考之后,我又有一些想法:
一、首先,它不是那种收取费用,然后在帮你转到原网址的网站.那么在这一点上,完全不存在说我把一个无偿的网址,变成有偿的这么一种类似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了;
二、其次,如果仔细思考,Adfly似乎还真的不构成侵权.因为它负责的是很微妙的环节.就是这个缩短网址的环节,意思是使用者,只是为自己缩短网址这个举动,而获得收益而已.其中没有任何损害到原作者、浏览者利益的行为存在;
三、而我又想或者我的确是用原作者的人气,来吸引别人看广告了.可是退一步想,这个看广告的过程还不是我负责的.而是Adfly.当然我参与了.可是怎么说呢?就好比你在无偿推广别人产品的时候,自己顺带发一些自己的广告.毕竟这个推广过程是无偿的.我觉得既然这种行为现实中广泛存在,也就应该不算是一种侵权行为.
四、为了安全起见,我将原地址和adfly缩短的地址都放在一起.这样子还会算侵权吗?
由于adfly我没在它主页上找到任何用户条例,因此对这方面深感疑惑.希望有人能够帮助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