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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在2003年有过犯罪前科,虽然现在已经超过五年的期限,不至于构成累犯,但是法官在您的社会危害性评价上还是会认为您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不会作从轻处罚的考虑,而且您还只有50岁不在法定从轻处罚的年纪,法官完全可以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给予您他认为适当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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