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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朋友在酒吧玩,然后跟其他一桌人发生了口角纠纷,然后我朋友就从我车里拿了刀把对方弄成重伤,那把刀不是我的是我朋友暂放在我车上,我没动手,然后坐了我的车走。请问我会怎么样?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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