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案件执行困难,是法院常见的问题,我们希望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首先,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能否申请法院院长批准延长执行期限,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法官协商解决;其次,你自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立过执行案后,执行局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到期后执行局可以采取向银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没有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6个月后要终结执行,之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条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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