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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十一号,我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的合同,是一年期,商定先交半年房款,剩下的三个月之内交清,承租人直到现在没有交下半年的承租款。还有承租人这半年来没有付我电梯费和网费。我应该怎么办?我有权现在解除合同吗?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您先于对方协商,约定一个合理期限,要求其在该期限内支付所欠房租。若是协商不成或是逾期仍不支付,建议您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所欠房款及各项费用并请求解除与对方的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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