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我患有某性病。结果邻居高某正巧在该医院工作

photo/s/13815031059242.jpg
提问者:harry_2
[江西南昌市]
[侵权责任]
发表时间:2013-8-8 15:44:39

我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我患有某性病。结果邻居高某正巧在该医院工作,高某得知此事后大肆宣扬,导致许多人对我议论纷纷,我的丈夫也向我提出了离婚。后来我到别的医院多次复查确认其所患的只是一种皮肤病。医院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律师解答
[安徽安庆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该医院的医生在为你检查时,并没有侮辱、抵毁等损害你名誉的行为,更无损害你名誉的主观故意,医生的行为只是履行职责,所以不存在侵害你名誉权的行为。但是,该医院的诊断结果有误,给你造成损害应按有关医疗方面的规定承担责任。另外,你邻居高某宣扬你的隐私,侵害了你的名誉权,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向你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应具有三个特征:(一)有歪曲、捏造、丑化、侮辱、诋毁、诽谤等违法行为;(二)有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公然丑化或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三)要有主观过错,即故意或过失。因此,如果医院误诊符合上述特征,则构成侵犯患者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欢迎到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云法律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
执业机构:安徽省文征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8-8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