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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后遗症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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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a1991qq
[云南昆明市]
[侵权责任]
发表时间:2013-8-10 9:16:02

我是右眼先天性小眼球患者,于2012年9月去成都爱尔医院做右眼义眼台植入!医生说可以达到预期效果!改善外观,谁知道做了手术后,一直有参出液!一直复查!说是炎症,医生又叫我取出义眼片观察!取出了又粘连!又做手术!又取了唇内的肉做羊膜成型术,一共做了四起手术!将近一年了,一直在该院治疗!跑了十几回,本来我们离成都远,经济又不方便!又不知道怎么来维权自己。到现在眼睛的手术也么有成功!嘴也留下后遗症!说话不能过快!快了就吐词不清!喝水之类容易流出!下唇漱口就不行!真不知道以什么方式来维权自己!最后一次手术已经三个月了!请求你们给以帮助!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很可能属于医疗事故,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要求医院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医务人员有义务在诊疗之前向你说明诊疗方案和存在的风险并尊重你的选择,医务活动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操作规程进行,如果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该义务的,你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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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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