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您好,我公司有一件案子,是关于场地租赁协议违约,我公司是原告,在当地浦口法庭起诉被告,被告败诉,被告不服,遂上诉至南京市中院,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请问浦口法庭,如果再判我公司胜诉,被告再不服,再上诉至中院,中院再发回重审,这样不是没完没了吗,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