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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把他人翻地的农用车零件拿走了,耽误了人家用车工作,第二天他人来找,我就还给了人家。人家要我三千元损失费,我没有答应。人家就去报了派出所,录完笔录。派出所的人让我回家准备一万赔偿给对方,对方才答应撤诉。现在,请问您们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