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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租我的房子有三个月的租金没给原来应该六月份给,到现在11月份以来,:她说:这么长时间,她不愿意给子,这笔钱还要得回来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处理,若是协商不成,建议您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所欠.租金,同时您也可以依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请求与对方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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