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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我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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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234234fgheb
[四川成都市]
[交通事故]
发表时间:2013-2-23 8:41:38

2月13日,我开车正常行驶中,在没有路口和红绿灯的情况下,一乘客下了大客车,从客车前面狂奔过马路,撞上我车右反光镜,请问,这起事故我有多少责任?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责任认定依据的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律实施细则。具体有: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交警有一定自由认定的权力,你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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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良驹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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