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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个个体养车户2010年7月经人介绍聘用了个司机,该司机在吕梁随道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原来他聘用我处时拿的是假证就是拿的他哥哥的驾照黏贴的是他本人的相片。他本人受伤,伤好后将我告到法院,法院立即将我的大型货运车查封。2014年案子终结可是法院至现在还在查封的-我-的车辆,已经四年零八个月了请问我现在能不能要求赔偿台班费或者是延滞费。该怎么办,请您们帮我忙,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提出诉讼请求,但是类似这种情况,一般很难得到支持。如需帮助,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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