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手大拇指上关节伸屈肌腱被划断,于2012年12月9号去医院治疗,问‘门诊医生’骨科在什么位置,当时就被门诊医生拦住做了皮外缝合,在做手术时我提醒他们,我的筋断了用缝合吗?有没后遗症?医生说都治疗啦,没后遗症,抽线后几天大拇指还是不能拳,2013年1月5日又到医院找我当时的缝合医生,发现是眼科医生,我说明情况后他们把我推到骨科医生那里,我不信他们在此期间我到其它医院检查咨询了两天,1月5号又住到了他们医院探查,发现肌腱根本没接,二次手术30天才让锻炼,因当时没接,延长了我26天最佳治疗效果,他们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如何追加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