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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一人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设立一人公司时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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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a1991qq
[山东济南市]
[公司运作]
发表时间:2013-7-18 10:25:25

以前与人一起创业积累了些经验,也赚了些钱,现在打算成立一家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与普通公司是不是一样的,设立一人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因为一人公司更容易出现种种风险,所以《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有更严格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在名称中要标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东的唯一性。无论一人发起设立的一人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归一人持有的一人公司,在其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股东为一人。2.资本的单一性。公司的全部财产形式上或实质上为一人所有。3.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践中,一人公司的设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注册资本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公司债务,因此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一人公司能否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非常重要。对此,公司法规定了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不同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的制度,按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且股东必须一次足额缴纳。二、对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独资的性质。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登记中明确注明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属于一人公司的法定义务,一旦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股权转让形成一人公司的合法性问题。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因而会产生股权转让于某一股东,使公司成为事实上的一人公司。如果股权转让行为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规定,转让行为应当有效。如果转让后形成的公司不能满足公司法的基本要求,或者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则股东应当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完成补救工作,使公司合法化。五、责任风险。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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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公司法》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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