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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妻子要跟我闹离婚分财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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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北石家庄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3-9-29 8:49:10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的房子是我父母赠与给我和妻子的,房产证有我和妻子的名字,属于共有财产,不过公证书中明确约定好了父母可以住到百年归老,但是目前妻子和我闹离婚,要求房子分一半给她,请问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目前我的父母都健在,如果我和妻子真的离了婚,这个房子是否还受到公证书的保护,也就是说不可以卖掉呢?我本身收入不高,根本支付不了房价的一半钱给她,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第二种:父母不在了,我也和妻子离婚了,按照目前房子的市值,我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给她,但我又不想卖掉房子,理由是卖掉分钱后,我变成了再也买不起房子了,现在房价这么贵,到时候我怎么办?请问法院会考虑我的这种诉求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经公证的财产协议有效。房屋属于你和妻子共同所有,你父母享有居住权直到去世,所以,无论你与妻子什么时候离婚,只要你父母有一方还活着就不得侵犯父母的居住权,即使你们要将房屋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分割,其居住权也不受影响。所以建议不论什么时候离婚,房屋在你父母去世之后分割比较妥当,房屋由一方所得,给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或者双方均支付不起补偿费用的,可以不分割该房产或者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你应该注意两点;1、房子是你父母赠与给你们夫妻的,且房产证有你和妻子的名字,说明你和你妻子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赠与关系成立。2、关于你提到公证书中明确约定好了父母可以住到百年归老,这只说明你你们约定了你父母对盖房子的使用权,而不能认定为共有财产。至于你说的第二种情况是不能成立的,假定你们离婚,房子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纯就房子而言人各一半基本上是符合规定的,你想要房子又不想出钱是没有道理的,更何况你妻子也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她也有支配和处分权的。根据《婚姻法》《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所有人的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同所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共同所有人对房屋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房屋共有人按份额占有房屋,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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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和《物权法》
执业机构: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9-29
律师解答
李俭律师
[]
房子赠与且已过户,房子就是你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自然是一家一半。公证书上指明老人的居住权也是合法的,必须得到保证。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这一情况的。祝你好运!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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