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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QQ上收到一条中奖信息,对方说是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栏目组的。我就进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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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黑龙江哈尔滨市]
[法律顾问]
发表时间:2018-3-24 18:03:26

你好,我在QQ上收到一条中奖信息,对方说是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栏目组的。我就进去看了,还填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地址,然后对方要求我交7000元保障金,他说我提交了身份证号就是签了合同。如果我不交就是违约,要投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龙律师
[天津天津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收到这种信息的,都是诈骗。他们以这种“中奖”的形式通知你,最终的目的是骗取钱财。 你不需要理会,对方属于诈骗行为,即便是真的有奖活动你中奖了,你也有放弃领奖的权利,不算违约,如果你已经遭受损失,建议报警处理。你千万不打钱给对方,也不用担心对方会起诉你。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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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天津旗帜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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