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人民政府。工业区和我签定协议前四至五年就该解决,到现在还不給解决。
协议如下
因成标路建设需要,占用工业区西未村村民王红有地2.29亩,因该村村民王红有地两侧已有建筑,按原协议得不到第二次补偿,经研究,决定如下协议;
该成标路邯大线至成马线段两侧土地【该村民地块北侧】有人征用时,该村民即可按征用时价格得到第二次补偿为止。
以上协议是县政府,工业区,村委会签订。都有印章。前四至五年就有征地,找工业区,县政府很多回,不理我们,我经常看电视,现代法制社会太好拉!农民有冤也能申拉,
我恳求领导给我解决为盼,我真得无奈,没一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