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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东金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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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1-28 12:40:19

再婚夫妻男方死亡,男婚前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为男方,男方2012年9月与别人合伙经营一家贸易公司。我们婚姻登记是2013年1月份,2014年11月与合伙分开做。贸易公司我一直有参与运行。现男方帐户上有存款200万,欠债120万。男方与前妻育有一男孩19岁,上大二。婚后有一男孩二岁。现小公司停止了所有业务。男方前妻要求分割财产。如何分配?如果不分财产,是不是要负责老公前妻小孩一切费用,他说要出国留学,费用很大,出不了,我能向法院起诉吗?我老公的帐户上存款,谁有权力进行支配,我们都不知道密码。另外,是不是还债后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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