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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在今年7月底递交了一份诉讼,原定8月底开庭,可是被告在7月初犯了一起刑事案件,之后在10月法院开出一张裁定书,由于被告尚在公诉阶段,裁定中止诉讼。现在被告人刑满释放了,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原告到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呢还是法院会自动恢复诉讼?过后如中止诉讼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时,是否重新计算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的时间?另外民事诉讼中证据资料是由原告提交还是被告递交或双方均需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