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前两天,把我家的一块栽种农作物的几亩地卖给了同村的人。但是现在我妈妈不想把土地卖给这个同村的人。而对方说,要么我妈妈卖土地,要么需支付对经济损失12万。但是我妈妈当时和他们签订的协议书里,土地费用为5.2万元,当时有同村的人见证,对方只给我了妈妈800元,然而现在,我妈妈不想卖土地了,对方也没有继续支付完剩余的钱。见证人突然说他们没有看到对方给我妈妈800元,而且当时他们签协议的时候,是我妈妈自己一个人,我妈没有文化!且他们一直想要买我家这块地已经是蓄谋已久了好几年。现在买卖协议上签了我妈妈的名字,协议只写了一份,并没有给我妈妈,而是他们带拿着这份协议。如今我妈妈不愿意买了,他们来我家闹事,威胁我妈妈说,他们政府里有人,有权势。我妈妈只是一个人在家!这算不算是恐吓!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我方不卖土地了,是不是真的要赔偿对方12万元的经济损失?如果上诉 我家会赢吗?但是我家政府里没有人。他家政府里有人,这是不是要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