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梳理广州等地的“宠物官司”发现,绝大部分由宠物引发的官司集中在“狗咬狗”、“狗咬人”上,不少案件发生在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等遛狗区域。近年来,因品种名贵的宠物越来越多,不仅“打架索赔”、“医疗事故”官司增加,甚至有主人因为宠物发生“配种事故”诉上法庭。
2014年12月21日,戴女士称牵着蝴蝶犬在马涌桥附近散步时,一男士牵四只狼狗经过,其中两只狗没绑狗绳。突然,这两只狗冲上来咬蝴蝶狗的背,小狗被咬到遍体鳞伤、肚破肠流,戴女士也被咬伤左腿。后来民警到达现场调解,狼狗主人陈先生同意赔偿戴女士2000元,让戴女士到医院注射疫苗和处理小狗安乐死事宜,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然而,调解后,陈先生把戴女士告上了海珠区法院,要求她在收到传票后5日内归还两只狗,逾期赔偿每秒1元,直到归还两只狗为止。原来,当狗咬狗事件发生后,戴女士害怕陈先生逃走,一度抓住他的上衣,把他和他的狼狗分开,两只狼狗因此走散。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不应再追究对方责任,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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