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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男子为泄愤持斧头连砸12台小车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12-7 15:38:23>跟律师谈谈<

    一男子年轻气盛,强行索要工资不成持刀将他人捅成重伤,为发泄不满情绪,持斧头随意乱砸他人车辆。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21岁的刘某是家中独子,素来叛逆,年轻气盛。今年5月,刘某跑到在芦淞区一家“维尼咖啡”店办公室内,向老板罗某索要当月工资。

  “我们都是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工资,现在员工考勤表还没统计出来,工资要晚一点发放。”罗某告诉刘某,可没想到,这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依旧引起了刘某不满。争执之下,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罗某和另一名员工袁某捅伤。

  案发后,刘某逃离犯罪现场,同日警方在网吧内将刘某抓获。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刘某第一次受到“冲动的惩罚”了。早在今年3月,刘某就因寻衅滋事被警方逮捕过。

  “当时砰的一声巨响,出来一看就看到这个小伙子拿了把斧头,挨个车砸过去。”据目击者易先生回忆,他说今年3月16日中午,他看到一个20来岁的男子拿着斧头,连续砸坏了12台小车,之后该男子离开了现场。

  易先生是响石广场附近某水果店员工,事发时自己正在店里干活,突然外面砰的一声巨响,接着听到汽车报警器响了,出门一看,自己老板的红色长城越野车挡风玻璃已经碎了,车旁则站着一名手里拿着斧头的年轻男子。

  “那是一把木柄斧头,木柄长七八十厘米,当时我愣了,之后两秒钟不到,他又砸了另一辆车。”易先生说,这名男子沿建设路往南,将停在路西边的小车挨个砸过去,“他速度很快,边砸边跑,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跑了挺远。”

  而那个砸车的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刘某。据刘某自己交代,砸车只是为了泄愤。“当时我走在路上,突然想到自己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又无依无靠,路上的行人却一个个面带笑容,感觉内心不爽。”刘某说自己有躁狂症,那天又和家里人吵了架,一时情绪上头,就顺手拿起了路旁五金店门口摆着的斧头,开始砸车。

  目前,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刘某终将为自己冲动的个性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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