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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淘宝店主私人注册卖假周黑鸭 获3年牢狱之灾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4-20 17:53:30>跟律师谈谈<

制假售假多数由工商部门予以打击,触犯刑法的并不多见。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记者从江岸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例:3名淘宝网店主制造、销售假冒“周黑鸭”产品,均已获刑。

2014年初,周黑鸭公司调查发现,有几家私人注册的淘宝网店,大量销售假冒“周黑鸭”产品,遂报警。2014年4月,警方在汉口岱家山抓到程某、裴某,并查获邓某、程某夫妻俩封装的假冒“周黑鸭”注册商标系列食品等物。几天后,邓某投案自首。

据邓某、程某交代,2012年5月、11月,两人在淘宝网分别注册“武汉周黑鸭网络量贩店”、“周黑鸭网络直营店”,并雇人在作坊里卤制鸭脖等13种食品,在网上冒充“周黑鸭”产品销售,还实地销售给裴某等人。

裴某则交代,他在自己的淘宝网店“美味周黑鸭”、“湖北特产周黑鸭店”销售过假冒“周黑鸭”产品。

检察机关指控,根据网店销售记录,自2012年9月至2014年4月,邓某、程某售假共计52万余元;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他们还实地销售给裴某假冒“周黑鸭”产品,价值61万余元;裴某则在两家网店售假共计138万余元。

庭审期间,3名被告人均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过高。他们称,有3类交易的金额应该减去,即开网店“刷信誉”安排人进行虚假交易的金额,销售正品“周黑鸭”产品的金额,销售未假冒“周黑鸭”商标的透明真空包装和散装卤制品的金额。

法院秉持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保证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无法明确区分、无确实、充分证据证实系假冒“周黑鸭”产品的金额予以排除,最终认定被告人邓某、程某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合计26.99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裴某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金额合计13.84万元,数额较大,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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