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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擅自出售股权获刑罚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7-12 9:24:16>跟律师谈谈<

 上海佰瑞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瑞公司)老总、股东及业务主管超越公司经营范围,擅自经营一级半市场股票,金额高达60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佰瑞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世礼、公司股东陈栋、葛建、张怡责任,判处胡世礼等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公司主管尤凯单被处罚金。 下面就由云法律网 的小编为您介绍这样一则案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到云法律网 进行免费在线律师咨询

 案情: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胡世礼于20045月从他人处收购得佰瑞公司(该公司于200612月注销),并任佰瑞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1月,胡世礼招募了陈栋、尤凯等人在无权经营证券业务的情况下,结伙在本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内以佰瑞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出售“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世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法庭上,胡世礼及辩护人提出佰瑞公司具有合法的产权经纪资质,股权非证券范畴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所代理的是股权转让而非证券经营活动,法律并未禁止股权转让行为。胡世礼主观上对股权转让行为属非法经营活动并不明知,该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余被告人陈栋、尤凯、葛建、张怡及辩护人则称,对股权转让行为系非法经营活动并不明知外,还认为该案件应属于单位犯罪,个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对较小,且案发后退出了全部非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经审理查明,佰瑞公司是一家具有产权经纪、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的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胡世礼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自20051月起,胡世礼、陈栋和尤凯等人在无权经营证券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招募员工采用随机拨打电话方式,以佰瑞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溢价销售未上市的“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世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截止20064月,胡世礼等人以佰瑞公司名义先后以每股人民币2.85元至4.2元不等的价格向本市70多位市民销售上述单位股权近180余万股,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500余万元。此外,胡世礼还伙同葛建、张怡在本市淮海中路上的柳林大厦和浦东张扬路上的华都大厦等处设立佰瑞公司分部,采用上述同样手法,于200411月至20056月间,以每股人民币3.9元至4.2元不等的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近30余万股,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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