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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同命相怜”女子起诉离婚 一个离了一个没离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22 18:09:42>跟律师谈谈<

“我俩都起诉离婚,法院准许了她,却没同意我。”李女士和“同命相怜”的好友一起去法院,起诉与各自家中好赌的丈夫离婚,可没想到结果却大相径庭。

李女士今年35岁,和32岁的余女士同在硚口居住,去年在一次做美容时认识,二人兴趣相投成为好友。互相了解后,才发现二人有着相似的家庭。

李女士和丈夫2000年认识,两年后结婚,有一个儿子。“不工作,就喜欢赌博。”说起丈夫,李女士直摇头,十年前因丈夫赌博输掉做生意的钱,夫妻俩协议离过一次婚,后来考虑到孩子,2014年她和丈夫复婚,可没想到丈夫赌博愈演愈烈,才复婚不到一年,又输掉家里20万。认识余女士时,李女士正在和丈夫冷战,丈夫保证不再赌博,说什么也不肯离婚。

余女士告诉李女士,自己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原来,余女士和李女士有着相似的遭遇:她和丈夫2008年自由恋爱,一年后结婚。婚后她发现丈夫性情暴躁,还长期赌博,连婚房都卖了还债。且丈夫还背着她,以做生意的名义找她父母要了5万元钱。2011年,她曾起诉离婚,经法院劝解撤回起诉,但她和丈夫分居达四年,基本再无见面。

两人遭遇相似,李女士便应余女士之邀,去硚口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硚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女士的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次赌博,导致婚姻关系出现危机,负有全部责任,应加以反思并吸取教训。但考虑双方婚姻关系的历程和婚生子年幼需要父母双方呵护,且夫妻感情尚有和好的可能,以不离婚为宜。

而余女士是在婚后不久产生矛盾,且双方分居多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双方夫妻关系难以修复,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余女士的起诉予以支持。

“起诉离婚被准予是有条件的。”律师咨询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如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要满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有赌博或吸毒恶习并经劝说后还继续、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的情形之一的,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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