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10岁女孩放学后见网友被性侵

10岁女孩放学后见网友被性侵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25 18:41:12>跟律师谈谈<

2015年4月的一天,小学3年级学生小芬(10岁)放学后,网友邀约到KTV唱歌,小芬与网友才聊了3天。同他们一起唱歌饮酒的还有一名20出头的年青人张某,小芬亲切地称他为大哥。

凌晨1时许,张某将小芬带到重庆江北区某宾馆入住。在房间内,张某不顾小芬反抗,强行脱光小芬的衣裤后,对小芬进行性侵。当日,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民警赶至宾馆,将还在宾馆睡觉的张某抓获。

江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害人小芬系幼女,违背被害人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律在线提醒,暑期、周末、课余容易发生未成年人安全意外,学校、家长都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安全问题。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杭州律师 法律在线 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10岁女孩放学后见网”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