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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人断绝关系后 “旧爱”多次勒索近5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31 11:51:48>跟律师谈谈<

案情倒很简单:因自己的“旧爱”要结婚,两人要结束同性恋关系了,一方威胁要公开两人曾是同性恋,并以此为由多次勒索钱物,涉案近5万元。有意思的是,受害者连自己结婚时的“三金”都给了对方。而对方收下后立即变卖,吃喝挥霍掉了。

7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相识后由朋友发展成同性恋

刘娜,今年24岁,丰县人。李洁,25岁,沛县人。两人均为女性。

事情得从2010年讲起,这一年,李洁在丰县某商场打工,刘娜去该商场应聘。就是这一次,两人相互认识了。再后来,发展成了朋友关系。据刘娜归案后的供述,大约是2011年的时候,两人发展成了同性恋的关系。在同性恋的关系中,李洁是女的角色,刘娜则是“男人”的角色。期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这段关系在2013年年底发生了变化,刘娜当时准备结婚了。而在这期间,因为两人一同在刘娜的家里生活过,刘娜的母亲已经察觉到有些不对了。2013年11月前后,刘娜的母亲来到沛县寻找刘娜,希望她能回家,安安生生地结婚过日子。但此次没有找到刘娜,却见到了李洁。刘娜的母亲给李洁有过短暂的交流,大意是说,刘娜要结婚了,劝两人不要再联系。

双方打算不再联系

事情被家人发现并摊牌,刘娜和李洁两人相约到沛县一家饭店吃饭,也准备把两人的事情说一说。这一次的相聚,有几个信息是可以肯定的:刘娜的母亲找李洁了,刘娜谈了对象,而且有一段时间了,双方口头表示不再联系了。

刘娜说:“我的彩礼钱都花到了李洁身上,不联系了可以,但你得给我钱。”“多少?”“10万元。”但李洁没有同意。“我没有这么多钱。”事后,李洁也承认,两人相处期间,刘娜花的钱多一些,大概有五六千元的样子,也都是吃吃喝喝用的。最后,两人商定,李洁给刘娜一万元,双方不再联系。

此后,两人的联系的确少了。而刘娜也没有马上向李洁要钱,用刘娜的话说,“我那会有钱,不用问她要。”

彻底断绝关系后开始催着要钱

时间到了2014年下半年,双方还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一天,李洁对刘娜说自己也找男朋友了。而在这之间,也就是2013年年底,刘娜已经结婚。刘娜说:“你竟然也找了男朋友了,那就得还我一万块钱。”李洁也没有反对。而在这之后的几个月内,李洁断断续续给刘娜汇了7000多元,这一点,刘娜是承认的。

2015年年底,李洁结婚了,两人也彻底断绝了同性恋的关系。

刘娜要钱的节奏开始变快了。刘娜找到了李洁声称,说好的结婚前还钱,现在还差几千块,抓紧还。于是李洁在婚后又给刘娜汇了一次钱。此后,用刘娜的话说,李洁把她的电话、社交软件、社交软件都拉黑了,一时也联系不上了。没想到,不多久,李洁又给刘娜主动联系了。究其原因,李洁这样解释的,其对象去了南京打工,一个人在家无聊,所以又和对方联系了。

而此时的刘娜和自己对象的关系并不好,正在闹离婚。“我结婚时候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手头上没有钱花,所以就想问她要钱。”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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