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在事业单位工作三十多年要辞职,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湖南长沙市]
[劳动保障]
发表时间:2013-12-23 9:27:44

律师,你好,我在事业单位工作30多年了,今年67岁,马上不干了,有什么待遇吗?因为不是在编员工,是签合同的,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在事业单位工作,如果不是在编职工,就属于合同工,临时性的岗位可以临时聘用,但长期性、主体性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使用派遣工。你在事业单位工作30多年,如果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情形,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一般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其中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至于行政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问题,若其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职能归位或整体划转时一并划入相应行政机构;若其原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则需要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中,不改变原人员身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24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