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晚10时许,受害人刘某从某医院下班回家,途经中心医院大门口(宝庆中路)附近的公交车站站台时,从身后冲出一男子,掐住刘某的脖子,并用一把水果刀割了一下刘某的脖子,随后向体育馆方向逃跑了。受害人刘某惊慌中没有追赶,返回医院包扎伤口后自行回家,没有生命危险。
接到报警后,大祥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刑侦大队牵头的专案组,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询问受害人,刘某表示并不认识该男子,案件发生过程中,该男子未有胁迫其交出钱物等其他侵害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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