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扬州开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36岁的扬州男子刘某因此获刑。
据刘某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说网上可以购买枪械零件回来拼装,就花了2000多元在网上买了零件,自己完成了组装。
就在今年8月12日,公安部部署了专案行动,集中打击网络贩枪犯罪。根据网络上购买的信息,公安部发现扬州有个涉嫌网购枪支的买家,随后便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扬州,要求扬州警方将案件侦破。
根据公安部提供的线索,扬州警方立即展开调查行动,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警方鉴定,刘某持有的两支气枪,都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隔着十多米都能射穿一指厚的木板。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开发区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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