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看老乡孩子不周致孩子落入河中溺亡,一对外来务工夫妇被告上法庭。昨日,杭州拱墅区法院宣判其中的妻子须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83409元。
去年5月9日,原告吴某和李某之子吴小欣(化名)放假在家,夫妻将儿子委托给老乡曲某看管。当日下午吴小欣溺水,后抢救无效死亡。吴某夫妇将曲某及其丈夫袁某、河道监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河道监管中心对于吴小欣的死亡无过错,同时,袁某并未向李某表示愿意照管吴小欣,故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曲某较长时间无偿帮助照管吴小欣,最终做出以上宣判。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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