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小斌等五名“惹事生非”的小伙伴被蜀黍查获,5人均因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处罚,各自父母也因监护不力被严厉批评。
案情回顾
11月24日,双清公安分局桥头派出所民警相继接到禹某、易某、车某等三名学生家长的报案,称孩子被几名陌生男子殴打。
派出所立即立案查处,民警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进行辨认,锁定相关违法行为人。
经过比对,民警确定五名违法行为人年龄均为15岁左右,中等偏瘦身材,当中还有人身背书包。
根据初步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将相关视频截图发到辖区内各学校进行查询,调取各学校学生出入校门的视频记录,并安排社区民警在案发周边走访摸排,最终锁定小斌等五人有作案嫌疑。
12月1日,违法行为人小斌(男,15岁,双清区人)、小洋(男,15岁,双清区人)、小强(男,14岁,双清区人)、小豪(男,13岁,双清区人)、小涛(男,14岁,双清区人)均被传唤到案。在各自监护人到场陪同的情况下,民警分别对五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小斌等人如实交代,他们殴打禹某等人纯属为了“寻求刺激”。
该案因违法行为人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小斌、小洋、小强、小涛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因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小豪因不满14周岁,决定不予处罚。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5人及其父母(监护人)均表示悔恨,声泪俱下地写下保证书。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