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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买东西时起贪念 顺走柜台上手机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12-8 19:25:52>跟律师谈谈<

张先生在杭州多蓝水岸小区沿街店面开了一家五金店。12月1日中午,一个朋友到店里找他。两人在柜台处聊了会天,正好到了饭点,张先生就招呼朋友到里面一起吃。

“聊天的时候,朋友把自己的iPhone6 plus手机放在了柜台上。”没想到,吃完饭回来,手机不见了。张先生想起,在吃饭时,店里曾经进来一个顾客。“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买了一些清洁用的钢丝球。”他怀疑手机就是被这名男子偷走的。

虽然他记不得男子的相貌和衣着特征,但店里的监控却拍得很清楚。

“这名男子付钱时,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盖在受害人手机上,然后趁着店主不注意,把两部手机一起拿走了。”在监控画面里,闻潮派出所民警谢世雄还发现了一个细节:嫌疑人穿的一件蓝色工作服,上面还印着一家装修公司的名字。

“他身上有不少油漆和灰尘,买的是装修用的钢丝球。”谢世雄判断,嫌疑人很可能是在附近小区干活的装修工。于是,他一边继续追查嫌疑人轨迹,一边在附近小区走访摸排。

很快,嫌疑人身份确定了,正是在多蓝水岸小区从事装修工作的苟某。看着民警找上门来,苟某知道事情败露,就从口袋里掏出了偷来的手机。此时,距离民警接到报警才过去50分钟。

经审查,苟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去张先生的五金店购买清理马桶用的钢丝球,看见柜台上的手机,就起了贪念。

目前,因涉嫌盗窃苟某被闻潮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咨询律师提醒广大店主: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莫将手机、钱包等财物放于店铺柜台上等犯罪分子容易得手的位置,以免给其留下可乘之机。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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