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一名乘客为了让老家的亲戚朋友吃“时髦”火锅,居然带着可燃气体和灶具去乘火车,由于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这名乘客被拘留了5天。
这名乘客姓应,42岁,老家在安徽,曾在温州瑞安某俱乐部食堂上班。由于经常与同事用便携式煤气灶吃火锅,就买了一套准备带回老家去。“这是一个比较时髦的玩艺,在老家农村不多。”应某说,他打算过年时约亲戚朋友吃个时髦火锅。
回家前,应某还准备了4瓶液化丁烷气体,打算蒙混过关。当天中午11点20分许,应某带着上述物品在温州南动车站被安检人员查获,并移交火车站派出所调查处理。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说,依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易燃易爆),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处罚。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