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上6时许,秦淮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秦淮区棉鞋营附近有人放鞭炮的情况后立即出警,经现场调查走访,确认系一水果店店主张某燃放。
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张某因涉嫌在公共场所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秦淮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27日除夕,是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最为关键的第一天,全市共出动烟花爆竹禁放执法力量3800余人次,检查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5300余处。
截止24时,全市主城禁放区接违规燃放警情7起,同比下降42%。
六合、溧水分别接违规燃放警情1起和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3箱。行政处罚4人,其中行政拘留1人。
根据市卫计委、市消防部门统计,当日全市没有收治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害事件的受害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为零。
市禁放办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我们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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