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然而在泰兴,一名女婴一出生就被95后母亲遗弃在垃圾桶,幸被市民发现,交由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代为抚养。3月15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撤销母亲王丽(化名)监护人资格,指定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为女婴泰某某的监护人。
2016年10月28日,20岁未婚先孕的王丽在职工宿舍产女后狠心将女婴遗弃垃圾桶,附近居民听到阵阵啼哭声后,立即报警。随后,浑身冻得发紫,脐带和胎盘仍在身上的女婴被送往泰兴市人民医院及时抢救并坚强存活,因无法确认女婴的亲生父亲,王丽及家人始终以没有能力抚养女婴为由拒绝抚养。
当年11月3日,泰兴市公安局对王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并对王某依法取保候审。
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泰兴检察院检察官考虑到女婴自2016年10月28日以来一直由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代为抚养,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向泰兴市救助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书》,告知该单位作为女婴的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017年1月23日,泰兴市救助管理站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
3月15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发表支持意见。
"女人本柔,为母则刚。然而王丽的‘刚”则体现在狠心遗弃亲生女儿上,实在让人扼腕叹息,为让小女孩快乐无忧的成长,我们申请撤销王丽的监护权,希望小女孩能在社会救助管理站的关心爱护下健康成长。" 泰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赵习芳说道。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应依法剥夺其监护人的资格,并当庭宣判:撤销王某监护人资格,指定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为泰某某的监护人。
因为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属于特别程序,此案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王某因为涉嫌遗弃罪,正在被审查起诉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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