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孕妇送子上学却见钱眼开 频频盗窃老师现金

孕妇送子上学却见钱眼开 频频盗窃老师现金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3-29 18:15:10>跟律师谈谈<

送孩子上幼儿园,竟然多次盗窃幼儿园老师的现金达6000元。日前,经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芦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芦鹤的孩子在贵溪市某幼儿园读中班。2016年3月7日上午8时许,她送孩子到幼儿园后,趁老师和孩子们在楼下活动之机,溜进中班教室,翻开生活老师黄某的挎包,将包内3600元现金盗走。第二天,芦鹤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后,以上厕所为名,进入教室,窃得黄某现金2200元。同年3月14日,芦鹤又窃得黄某包内现金200元。

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芦鹤抓获归案。鉴于芦鹤有坦白情节,案发后退还被害人全部赃款,且有孕在身,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孕妇送子上学却见钱眼”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