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武汉铁路公安局通报春运首起报假案。一名旅客因错拿行李,无法与错拿对方联系,竟向警方报案称行李在火车上被偷,经过调查,确定当事人陶某报假案,考虑无恶意事出有因,被给予治安处罚。
前天上午10点多,武汉铁路公安局武汉公安处指挥中心接到旅客陶某报警,2月3日,其乘坐太原南至武汉的G694次列车时双肩包被盗,包内有价值3万余元的物品及现金1000余元。但警方在详细询问经过时,陶某反映的情况前后多处自相矛盾,经民警做工作,陶某最终承认报假案。
原来,2月3日,陶某从太原南站上车后,将携带的黑色双肩包放在座椅上方行李架上,郑州东站到站后他顺手从行李架上拿下包下车回家。直到4日上午陶某从双肩包内取东西时,才发现拿错了包。由于包内无任何联系方式,拨打12306电话查找亦无果,陶某一时糊涂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警方随后通过车票信息,辗转联系上了山西忻州籍刘某。2月4日下午5点30分,陶某和刘某双方在郑州见面,相互清点无误,将双方错拿的行李进行了交接。鉴于报警人陶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且动机仅是拿回错拿的行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治安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