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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打伤儿媳被赶出家门 法院判儿子搬离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3-6 16:09:34>跟律师谈谈<

小郭是老郭的独子,结婚后依旧和父母一起居住。自从小郭离婚后再婚,家里就不再宁静了。一次争吵中,老郭将儿媳打伤,事后便和老伴一起搬出家中。没多久,老两口又想搬回来住,却遭到儿子的拒绝。老郭一气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搬离家中。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官方微信公布了这一案例,法院判决小郭搬离。

记者了解到,小郭和父母住在原来老房子拆迁后分配的公房里,后来老郭参与房改,将这套房子购买下来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一家人原本住在一起相安无事,在小郭再婚后,家人的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小郭夫妻俩和父母在居住期间不断发生矛盾,在一次争吵中,老郭将儿媳打伤。随后,老郭夫妻俩便搬离家中,出去租房子住。

老郭住出去没多久,又想住回来,却遭到儿子的拒绝。他多次报警,在民警和亲朋好友的调解下,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和解。因此,老郭起诉至法院,要求小郭从他的房子里搬出去。

"我没有赶走老郭,是他打伤了我老婆,之后自己跑掉的。"小郭说:"这套房子是祖上拆迁分得的房改房,我的户口也在里面,这样说我也有购买权。老郭私自购买房子,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对于这套房子,我有三分之一的份额,老郭无权霸占房屋,我是不会搬离的。"

庭审中,老郭和小郭明确表示由于双方矛盾太大,无法共同居住生活。此外,法院查明,小郭于2015年购买了一套房屋,他在法庭上称这套房子目前用于出租。

法院认为,老郭作为诉争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对诉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使小郭有居住权,但他是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而老郭却没有其他住房。他们两人是父子关系,小郭不让父亲入住唯一的房屋也有悖情理。最终,法院支持了老郭的诉请。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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