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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杀人案重审9年后终获无罪 法院:不排除有刑讯逼供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8-15 9:13:41>跟律师谈谈<

    19年前,廖海军被认为杀害同村两名女童被判无期徒刑,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和父亲廖友则因包庇罪分别被判刑五年。2009年,最高院撤销了原审判决,2010年廖海军走出已经被关了多年的监狱。直至2016年5月,唐山中院对该案开庭重审。但从那次开庭之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法院一直未下达判决。

    2018年8月9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再审发回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廖友、黄玉秀无罪。

    8月14日,廖海军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了判决书。

    记者发现,该份判决书中,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判中提到,根据案发后、对廖友讯问时其身上出现的伤及住院治疗等情况不能排除侦查机关对原审被告人廖友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廖友的供述依法应予排除。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判称,原审被告人廖友供述可认定为非法证据,依法应予排除。

    原审被告人廖海军、黄玉秀辩护人所提原审被告人廖友供述涉嫌刑讯逼供应与排除的辩护意见,经查,1999年1月25日,原审被告人廖友被第一次讯问,次日15时30分原审被告人廖友创伤中毒性休克、急性肾衰、左上左肩背部、腰骶部、双臀部、双大腿后外侧软组织挫伤、代谢性酸中毒,病危住院至同月28日,同日9时因急性肾衰竭转院治疗至同年3月6日。

    原公诉机关对原审被告人廖友在被审讯期间入住迁西县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五医院的事实无异议。

    据此不能排除侦查机关对原审被告人廖友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原审被告人廖友的供述依法应予排除。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被告人廖海军虽作过有罪供述,但庭审中又推翻有罪供述,且廖海军的有罪供述与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证人证言之间亦存在矛盾,不能得到合理解释,故廖海军供述的真实性存疑。

    纵观全案,现有证据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合理排除或解决,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廖海军作案的客观证据,证据之间无法形成证明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有罪的完整证明体系。原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

    因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的事实,固原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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