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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与小叔子偷情后被其砸死分尸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11-12 13:08:40>跟律师谈谈<

  弟弟挖了哥哥的“墙脚”与嫂子同居。后来,凶残的他对相恋七八年的嫂子痛下杀手,而后分尸、抛尸。流亡前,他把所养的小狗托付街坊照顾。

  昨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年1月6日凌晨发生在温州市区的这起杀嫂分尸案,作出一审宣判。小叔子陶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掠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蓝莹

  案件回放:要钱不成动了杀心

  陶某,36岁,贵州人。1999年8月18日因强奸罪被判入狱;2014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被害人刘某,系陶某的嫂子,本年45岁,两人均系贵州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陶某与其嫂子刘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同居期间,两人时常发生争持,被告人陶某对被害人刘某积怨已久。

  2014年1月6日凌晨2时许,陶某在温州市鹿城区阳东路两人同居的暂住处内,趁刘某熟睡之际,持榔头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并用菜刀将被害人刘某的尸身肢解。

  1月6日上午10时许,陶某拿着刘某的银行卡来到银行,取走了卡中的9086元钱。他将部分钱转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中,部分带在身上。其间,他还特意买了一套棉被企图掩盖现场。

  1月6日傍晚,陶某将装着尸块的编织袋放上自行车,趁着夜色骑到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大桥堤堰邻近一个闸口,将编织袋抛进江中。一小时后,他回来出租屋,再次骑车抛尸。

  案发次日,他重返其间一个抛尸地点,发现警察在勘查现场,随即他回来暂住处,称要外出游玩几天,把房间钥匙交给老乡,让老乡帮忙喂食小狗,随后逃离温州。

  本想着回到自己的老家过完年以后再向警方自首或者自杀。却不承想1月14日,在回老家的火车上被抓获。

  据陶某供述,他喜欢赌博,同居期间两人常常由于钱发生争持。长此以往,刘某逐渐对他感到绝望,不愿将自己辛苦挣来的钱交给陶某去赌,两边的对立也日益加深。案发前,他再次向刘某要钱准备去赌博时被刘某回绝。此时,两边再次发生了剧烈的争持。要钱不成的陶某恼羞成怒,萌生了将刘某杀掉的想法。

  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温州中院第十四法庭,身穿囚服的陶某被法警押上被告席,旁听席上空荡荡,死者刘某和被告陶某的家属都没有来旁听。

  依据相关规定,宣判前,法院会告诉陶某家属和刘某的家属前来旁听结果,但昨日上午他们均未出现。

  被告人陶某在庭上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动十分后悔。

  法官以为,被告人陶某持械故意掠夺别人生命,并分尸抛尸,其行动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此外,陶某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以严惩。故判处其死刑,掠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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