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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要求证明自己是自己 当地法院成立调查组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2-22 21:01:20>跟律师谈谈<

2004年,乾县女子孙女士结束第一段感情,法院离婚调解文书中写的是其小名“孙引会”,而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叫“孙青”。由于姓名不一致,导致其至今无法申领结婚证,辗转多部门“跑断腿”(华商报2月21日A07版报道)。2月21日,乾县人民法院表示,调查后如证实两个名字是同一人,将及时为孙女士作出裁定纠正姓名。

2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乾县人民法院,该院政工科科长王党朝表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相关领导非常重视,已召开院党组会进行专门研究,决定成立由一名副院长为组长的调查小组,协调纪检、政工、审管等科室对此事进行调查。

王科长称,目前他们已从档案室调出原案卷卷宗,并成立合议庭对卷宗进行仔细核查,确定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合法,有无程序问题。通过核查案卷,发现孙女士当初的诉状内容及签名均为“孙引会”,该案开庭以及法律调查过程中,法院进行身份核查时孙女士及其前夫袁某未对这一身份提出异议,“我们已安排专人赴孙女士老家,联系村委会、街坊邻居及前夫等,对孙女士是否曾使用‘孙引会’一名走访调查,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如果证实她确实使用过这个名字,合议庭将依法及时做出裁定,纠正其姓名。”

随后,记者联系到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副主任刘晶。他表示,已看到媒体报道,只要证实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将第一时间为孙女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月21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孙女士,她表示已听说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多方调查核实,“如果能够顺利领到结婚证,过日子也会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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