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今日(19日)回覆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的查询,称截至2019年9月15日,警方就修订逃犯条例而引起的相关公众活动,共拘捕1459人,涉及包括“非法集结”、“参与暴动”、“非礼”等逾12项罪名。
警方在回覆中表示,被拘捕的人士包括1176男283女,年龄介乎12至83岁。涉及罪名包括“非法集结”、“参与暴动”、“普通袭击”、“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伤人”、“公众地方打架”、“非礼”、“刑事毁坏”、“纵火”、 “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
警方表示,201名被捕人已经或正在经司法程序处理。当中5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包括2人被定罪及3人须签保守行为)。被定罪者的罪名包括“刑事毁坏”及“未有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判罚包括社会服务令及罚款。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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