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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破获P2P非法吸存大案 600多人共被骗3880万

时间:2015-6-16 13:33:11>跟律师谈谈<

投资者李女士上P2P投资平台购买产品,为谨慎起见,她还去该公司实地看过抵押权证及借款合同,结果还是被骗。近日,温州龙湾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涉及全国各地600多名受害人,涉案金额达3880余万元。这是龙湾警方破获的首例利用网络平台非法吸存的案件。

平台吸收的资金被嫌疑人用于投资和还债

2015年1月中旬,龙湾公安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温州金融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初步侦查,警方迅速掌握了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证据,并先后抓获以孙某某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47岁,瑞安人。据警方侦查,2014年4月至12月间,孙某某利用蔡某某的身份信息成立温州爱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来又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黄某某,并在网上设立“温州金融港”民间理财信息平台(www.wzjrg.com)。

该公司对外宣称是一个以P2P方式进行投资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投资项目,诱骗社会公众投资,涉及全国各地609人,涉案金额3880余万元。孙某某将平台吸收的资金用于自己的投资经营和归还债务。

不到一个月就获30%回报率,她不听劝又继续投资

50岁的李女士从事教育工作,是“温州金融港”600多名投资者之一。2014年8月份,李女士听朋友介绍说,P2P的投资平台不错,快捷、方便、见效快、回报率高。经朋友“点拨”,李女士开始寻找各种P2P平台,在浏览网站的过程中发现了“温州金融港”投资平台。

为谨慎起见,李女士来到该公司,客户经理向她介绍公司的各种产品,并向她展示各种各样的车子、房子抵押权证以及借款合同等。李女士信以为真,就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先投资了1万元,平台立即返回可观的奖励,李女士便开始投资购买更多的平台产品,有“七天标”、“半月标”、“一月标”、“三月标”、“半年标”等等,不到一个月,李女士就获得可观的利润,合计起来年回报率有30%左右。

此时,朋友提醒李女士,该平台可能存在风险,让她尽早退出。刚尝到甜头的李女士哪肯罢休,继续加大投资金额。至2014年底平台资金链断裂,李女士共投资了60多万元,只提回现金30多万元,剩余的30多万元账户余额均不能提现。

正规的P2P网贷平台只“撮合”

目前,警方对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冻结查封了多处涉案尚未处置的资产。

警方提醒,P2P网贷是指通过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帮助,实现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信用借贷交易,由平台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正规的P2P网贷平台只“撮合”,本身不参与借贷。对于非正规的P2P网贷平台,投资者一定要警惕辨别,谨防上当受骗。非正规的P2P网贷平台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员工纷纷离职;二是不停更换法定代表人;三是忽然要开见面会;四是年回报率高得惊人。

律师告诉你

放贷人资金若由平台实际控制或支配,要引起注意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 黄晓村

投资人选择投资此类网络借贷平台,需注意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存在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中账户,由平台实际控制或支配的情形。同时需注意,网络借贷平台是否有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借款标的,来吸引投资的情形。如网络借贷平台存在上述情形,则已逾越法律红线,投资者需谨慎。

非法集资类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只要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是否“跑路”或兑现回报,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大多数非法集资类案件是在犯罪嫌疑人“跑路”,或者大面积受害人发现无法兑现回报时才爆发,这是由于网络借贷平台准入门槛较低、运营不透明以及监管难度较大所导致的。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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