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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男子发帖称制造天津爆炸案被行政拘留

时间:2015-8-26 19:23:01>跟律师谈谈<

8月25日,湖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总队通过官方微信“湖南网警巡查执法”通报一起案件,称28岁的祁阳县观音滩镇待业青年谭某某因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而被祁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该通报称,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整天无所事事的谭某某为了恶作剧,于8月14日使用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在天涯社区天津版块发布了一条题为“天津爆炸我虽错,但我不后悔”的帖文。谭某某在帖文中称“这起爆炸是我造成的,因为老板给我穿小鞋逼我辞工,于是我在油罐附近放置了很多固体酒精,点燃后我就逃了,于是才发生了爆炸”等诸多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相关的不实言论,引发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造成恶劣影响。

之后,祁阳县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对谭某某进行了传唤。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5天。

湖南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要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共创文明和谐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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